截至2026年10月26日收盘,格林精密(300968)报收于9.45元,下跌0.94%,换手率1.35%,成交量5.58万手,成交额5294.13万元。
10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53万元,占总成交额0.14%;游资资金净流出173.35万元,占总成交额3.27%;散户资金净流入180.88万元,占总成交额3.42%。
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包括《公司章程》中董事会秘书职责、减资弥补亏损、公司存续及解散清算等条款,并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部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文件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涵盖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保理、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售后回租赁、直租赁等。授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宝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为3,000万元/年,保险费不超过148,000元/年,保险期限为12个月/期。该事项将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投保事宜。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636.7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70.9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4,044.87万元。本次计提减少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4,636.71万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制定该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良性互动,提升治理水平。明确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沟通内容、方式及责任人职责;通过官网、电话、邮件、业绩说明会等渠道开展活动;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并建立档案保存机制。
该规则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与运作规范,涵盖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依需召开;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规则明确董事会由5至11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对交易、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设定专项审议标准;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两类,就召集、通知、表决、记录及决议执行作出详细规定。
该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券所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原则上应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定期核查项目进展,披露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及保荐机构现场检查。
制度适用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独立董事及外部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内部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其与基本薪酬总额的50%;公司亏损或业绩下滑时需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任职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兼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组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该制度规范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公平性;禁止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禁止选择性披露或使用夸大、误导性语言,禁止利用平台影响股价;信息发布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重要事项须董事长审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内部审计部,审计范围覆盖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审计部有权检查财务资料、开展调查、提出整改建议,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规定审计档案管理、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及违规行为处罚措施;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需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定,明确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性并在公告中声明;涵盖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与程序;明确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以及信息保密、财务内控、责任追究等机制。
2026年10月修订后的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338万元;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设监事会;规定股东会、董事会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对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制度明确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大交易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与股东须回避表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要求,以及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与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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