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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伦:肖桃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消息,10月23日ST惠伦公开信息显示,肖桃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赖其寿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大华所在对惠伦晶体存货进行审计时,计划于2020年12月30日、31日开展存货监盘。大华所于12月30日对惠伦晶体相关原材料仓库进行现场监盘,惠伦晶体于12月31日新增1096万元虚假原材料采购入库,该虚假入库金额占惠伦晶体2020年披露存货金额及净资产的比分别为5.6%、1.99%。对于该新增入库原材料,大华所仅检查了会计凭证和电子入库单,未获取相关供应商的送货清单及仓库管理人员清点签收的原始单据,也未通过倒轧计算核实该相关原材料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库存数量,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存货监盘及截止测试审计程序执行存在缺陷。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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