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16日迪安诊断公开信息显示,副总经理陶钧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时办理披露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情形,你作为董事会秘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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