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胜利股份(000407)09月2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1. 本次收购控股股东燃气资产,评估作价依据是什么?是否存在溢价过高、向大股东输送利益情形?业绩不及预期如何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胜利股份董秘:关于本次重组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已在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中进行了专项说明:本次评估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质,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利害关系,具备独立性;评估方法选取、参数假设设定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相关准则。本次交易同步参考A股同行业城市燃气并购案例,标的评估对应市盈率低于可比交易案例的均值。本次交易依据相关规定配套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交易对方承诺标的未来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若承诺业绩未能达成,将通过股份、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差额,对冲标的未来盈利波动、估值变动带来的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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