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3日收盘,胜利股份(000407)报收于4.1元,下跌2.15%,换手率1.34%,成交量11.71万手,成交额4834.26万元。
9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79万元,占总成交额0.86%;游资资金净流入364.63万元,占总成交额7.54%;散户资金净流出322.84万元,占总成交额6.68%。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因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为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财务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的公司加期审计报告和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关联董事许铁良、刘连勇、孟宪莹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且已获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已就标的资产的业绩作出承诺,相关评估及定价已确定。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已作出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范围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了解内控、执行细节测试、函证、走访客户与供应商、分析性程序等方式开展核查。经核查,认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准确、完整。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进行修订,主要因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加期审计完成。更新了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交易对方承诺、股东情况、主营业务、关联交易、风险因素等内容,并披露了新的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十一届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并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中泰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包括购买中油珠海100%股权、天达胜通100%股权、南通中油51%股权及甘河中油40%股权,合计交易价格为175,084.34万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2,874.07万元。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报告对交易方案、合规性、定价公允性、业绩承诺、风险因素等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发表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各方具备主体资格,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6月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包括各报告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了收入确认事项,并实施了相应的审计程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包括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及相应期间的模拟利润表、模拟现金流量表、模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告指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附注所述编制基础和企业会计准则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键审计事项为投资收益确认,主要来源于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法核算。本报告仅用于重大资产重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涵盖2026年6月30日及2025年度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相关附注。报告基于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油燃气投资集团等持有的多家燃气公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假设该重组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并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原则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意见。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披露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人,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油珠海100%股权、天达胜通100%股权、南通中油51%股权及甘河中油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新增股份,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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