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3日收盘,美好医疗(301363)报收于17.03元,下跌1.84%,换手率4.71%,成交量24.57万手,成交额4.3亿元。
9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43.69万元,占总成交额10.11%;游资资金净流出1465.16万元,占总成交额3.41%;散户资金净流入5808.85万元,占总成交额13.52%。
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美好创亿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关键设备及呼吸健康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研发生产项目”和“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1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发现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激励计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审议《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因原保荐代表人于洁泉先生工作变动,东兴证券委派朱海洲先生接替其职务;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海洲先生和吴时迪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东兴证券将继续履行对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督导责任。
董事会审议通过将“美好创亿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关键设备及呼吸健康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研发生产项目”和“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1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节余资金主要来源于成本管控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专户注销后,相关监管协议终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考核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以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2026年、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A、B、C、D等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未达标部分由公司作废失效。
截至2026年8月31日,“美好创亿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关键设备及呼吸健康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研发生产项目”和“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819.3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成本管控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收益;公司拟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无异议。
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授予数量606.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6%;激励对象不超过496人,授予价格为每股8.49元;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分两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以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2026年、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可行,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606.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6%,激励对象不超过496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增发,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草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律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资格,计划内容合法合规。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均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未提供财务资助;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激励对象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已说明必要性与合理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发表专业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出具合规意见。
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授予数量合计606.7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6%,激励对象不超过496人;授予价格为8.49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设两个归属期,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和24个月后归属,每次归属比例为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2026年、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606.7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6%,激励对象不超过496人;授予价格为8.49元/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分两个归属期,分别在授予满12个月和24个月后归属,每次归属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目标;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影响可归属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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