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9月1日*ST清越(68849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字[2026]49号
- 被处罚当事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清越科技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一、清越科技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1 年 12 月 21 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报告期为2018 年至2021 年上半年。2022 年 8 月 22 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将报告期更新为 2019 年至 2021 年。2022 年 9 月 9 日,清越科技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2022 年 11 月 11 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将报告期更新为 2019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同日,清越科技披露《关于同意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2 年 12 月 23 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正式稿,报告期为 2019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2022 年 12 月27 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 年 12 月 28 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2,440 万元。 经查,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 2022 年上半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374,031.73 元、7,645,323.73 元、23,581,569.24 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 5.56%、15.58%、131.74%。二、清越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至 2023 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576.91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 虚增 2023 年上半年利润总额 47,535,999.83 元,占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45.10%。2023 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17.22 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 2022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79.74%。 高裕弟时任清越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高裕弟全面负责清越科技经营管理,知悉、参与虚假销售芯片事项,决策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事项,决策补缴税款事项但未督促公司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未对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显示模组进行审慎关注和有效监督。穆欣炬时任清越科技常务副总经理,清越科技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清越)总经理,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虚假销售芯片,知悉、参与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决策、知悉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其分管的销售部负责显示模组销售业务,其未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保持合理关注和有效监督。 张小波时任清越科技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张小波知悉虚假销售芯片、少计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的有关情况,知悉、参与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作为财务总监,未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保持合理关注,未及时对补缴税款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吴磊时任清越科技监事会主席、总监(管理销售部),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吴磊组织、参与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事项,知悉虚假销售芯片事项。作为清越科技总监管理销售部,未能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保持合理关注和有效监督。 上述违法事实,有清越科技相关公告、财务和业务资料、银行流水、合同文件、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高裕弟、穆欣炬、张小波,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吴磊。
- 行政处罚决定:拟决定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188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9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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