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6日收盘,光华股份(001333)报收于19.12元,上涨0.26%,换手率0.93%,成交量1.19万手,成交额2290.31万元。
7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7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254.9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227.1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孙杰风、姚春海、朱志康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顾建汝、褚国弟、卢孔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方式为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会议同时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7日,会议时间为2026年8月3日。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7日。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共提名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顾建汝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顾建汝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并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被提名人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且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褚国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褚国弟已书面同意提名。提名人确认其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卢孔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并声明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或禁入措施。
卢孔燎作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被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时及时辞职。
顾建汝作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并声明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本人承诺遵守监管规定,勤勉履职,确保独立判断。
褚国弟作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不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孙杰风、姚春海、朱志康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顾建汝、褚国弟、卢孔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职工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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