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盘,徐工机械(000425)报收于9.75元,上涨5.75%,换手率3.01%,成交量269.61万手,成交额26.5亿元。
资金流向
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42.42万元,占总成交额1.3%;游资资金净流入5406.26万元,占总成交额2.04%;散户资金净流出1963.84万元,占总成交额0.74%。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6.871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7%。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6月1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债权人可于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申报方式包括现场和邮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在回购完成后十日内注销。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5月28日经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并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就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为子公司及金融业务提供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等议案。表决程序合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为子公司及金融业务提供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进展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首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5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9.95元/股,最低成交价9.61元/股,成交总额25,010,011.84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552,000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方案要求。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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