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6日收盘,智光电气(002169)报收于13.15元,上涨0.38%,换手率3.38%,成交量25.62万手,成交额3.36亿元。
资金流向
5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42.8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769.0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011.89万元。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对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5日)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及相关人员和直系亲属。部分自然人及法人在此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已出具声明承诺其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投资判断,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智光电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自查期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5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部分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股票行为,均已声明系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和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决策,与本次交易无关联,不存在内幕交易。广发证券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自查期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5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及其直系亲属。部分自然人及法人在此期间存在买卖智光电气股票行为,均已出具声明承诺相关交易系基于个人投资判断,与本次交易无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就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在内的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34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的30.1768%。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或变更以往决议情形。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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