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0日收盘,海油工程(600583)报收于6.72元,下跌1.18%,换手率2.37%,成交量104.91万手,成交额7.03亿元。
3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3.91万元,占总成交额0.86%;游资资金净流出3753.61万元,占总成交额5.34%;散户资金净流入3149.69万元,占总成交额4.48%。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46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8704.0户,增幅为10.1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15万股减少至4.6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3.71万元。
海油工程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71.63亿元,同比下降9.32%;归母净利润20.84亿元,同比下降3.56%;扣非净利润18.45亿元,同比上升2.0%;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5.02亿元,同比下降0.2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8亿元,同比上升15.0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41亿元,同比下降12.49%;负债率41.83%,投资收益1.65亿元,财务费用-1.44亿元,毛利率13.85%。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71.63亿元,同比下降9.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4亿元,同比下降3.56%;利润总额25.26亿元,同比下降5.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94亿元,同比下降6.66%。基本每股收益0.4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78%。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共计派发8.67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57%。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491.9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5.78亿元,资产负债率41.8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4,421,35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86,658.55万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5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股权登记日前若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其中,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8.67亿元。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47,149.62万元,累计投入341,923.62万元,期末余额26.92万元。本年度投入7,052.98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为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合资公司,后收购少数股权成为全资孙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正常存放与监管,未发生违规使用情形。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亿元,股东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架构健全,三道防线明晰。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4.39%,流动性比例为60.98%,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公司未发现其在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风险控制缺陷。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10亿元,占总货币资金的13.44%,存款安全性与流动性良好,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公司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建立整改清单并落实整改。2024年度内控缺陷已完成整改,2025年度内控体系运行良好,2026年将持续优化流程管理和海外体系建设。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确认,2025年度三位独立董事辛伟先生、郑忠良先生、邢文祥先生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持续保持独立性,履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对外财务资助、股权收购等事项。委员会评估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其真实、完整、准确。委员会还审议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等议案,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董事会授权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评估。
海油工程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47,149.62万元,全部用于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341,923.62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92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052.9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10亿元。募投项目由中海福陆实施,一期至三期已投入使用。2025年12月,珠海公司收购美国福陆持有的中海福陆49%股权,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规范,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生违规情形。
海油工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出具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审计计划,监督审计过程,认为中审众环严格执行审计准则,程序到位,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基于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团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保持了独立性,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认为其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利益。预计2026-2028年与控股股东中国海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不超过353亿元、393亿元、423亿元,主要包括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租赁、资金拆入、金融服务及受托研究等。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无不利影响。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中审众环具备相应资质,执业记录良好,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保持独立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审计工作方案合理,人力资源配备充足,信息安全管理到位,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足以覆盖风险。公司认为其履职独立、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审众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45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确定,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度股东会通过新协议生效之日止。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65亿元。存款利率在符合法规前提下参照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并可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按LPR标准执行并可下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财务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涵盖公司ESG治理结构、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及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报告范围包括海油工程及所属分子公司,时间跨度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负责ESG治理,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建立内部信息报告与监督机制。报告参照上交所、国务院国资委及GRI标准编制,并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鉴证报告。重点议题包括应对气候变化、职业健康安全、产品质量、创新研发、污染物排放、供应链安全等。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面披露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践与绩效。报告涵盖ESG治理架构、战略目标、风险与机遇管理、利益相关方沟通等内容,重点展示绿色低碳运营、员工发展、科技创新、合规治理及可持续发展成果。公司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供应链管理,并在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报告还披露了关键绩效指标及第三方鉴证声明。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辛伟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详细说明了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的出席情况和表决意见。报告涵盖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考核等事项的审议与监督情况。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未提议更换中介机构。报告还提及对公司国际化发展、风险管控、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并确认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内部控制有效。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忠良提交2025年度履职报告,详细说明其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情况,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强调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合规,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文祥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详细说明了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的出席情况、审议事项及发表的独立意见。重点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高管变动、会计估计变更、资产减值准备、聘任审计机构、现金分红、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同时关注了公司治理、资金安全、国际化发展战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报告确认所有议案均获一致同意,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意见认为,海油工程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审计结果对未来有效性推测具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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