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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股东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证券之星消息,3月3日海印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海印股份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6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显示,海印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的《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4月12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海印集团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961.70万股,合计增持金额1346.42万元。海印集团在承诺期限内增持金额未能达到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上述增持计划未能按期完成。

处罚决定如下:
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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