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日收盘,国投电力(600886)报收于13.46元,上涨1.58%,换手率0.72%,成交量53.94万手,成交额7.22亿元。
资金流向
3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28.86万元,占总成交额1.43%;游资资金净流出2224.08万元,占总成交额3.08%;散户资金净流入1195.22万元,占总成交额1.6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绪元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16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标准与程序,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职责分工、暂缓与豁免披露情形、内幕信息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同时明确了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定义、报告责任人范围及职责分工。制度规定了重大事项的报告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日常交易、重大诉讼、重大变化、重大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并细化了各项事项的报告标准。同时,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强调责任人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相关信息,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合规。该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相关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对责任人的处理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董事会负责认定责任并作出处理决定。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执行。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3月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3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72,546,8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1163%。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绪元主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治理主体决策权责清单〉(2026年版)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表决结果均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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