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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高争民爆(002827)1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44.28万元

截至2026年1月26日收盘,高争民爆(002827)报收于36.33元,下跌2.94%,换手率2.19%,成交量6.04万手,成交额2.2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44.2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726.21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共计18项公司治理制度,多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44.2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1.9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726.2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对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14项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6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四项子议案,其中前两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规则明确了董事任职资格、权利义务、董事会构成、议事程序、决策机制、专门委员会设置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科学技术五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议事方式包括会议审议和传阅审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定义,关联交易事项范围,以及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回避措施、定价原则和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了不同金额和性质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分级审批,并强调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职责。同时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为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授权范围,包括干部人事、制度制定、组织机构调整、战略规划、投资项目、资产处置、财务管理等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授权分为长期授权和临时授权,经理层应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并组织实施,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执行情况。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授权,并加强监督,确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授权不得随意转授,且授权对象需承担相应责任。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范围及登记管理要求。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与报送,董事长为保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制度涵盖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制作、信息流转审批、保密义务、责任追究、培训与承诺等内容,并规定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档案。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委员会开展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开展沟通,定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专人落实具体事务。公司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作出股价预测或承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审查长期激励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相关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为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若相关情形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由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并做好登记与保密工作。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条件变化后须及时披露。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监管机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并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制订,董事会办公室归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相关人员。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旨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维护全体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决议公告应及时披露。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该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明确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与其持股数及应选董事人数乘积相当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采取逐项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需提交个人资料并承诺履职。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支持。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子公司董事会及委派董事评价办法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董事会及委派董事评价办法,明确对子公司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年度评价,涵盖权责运行、战略决策、风险防控、改革发展等内容。同时对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开展年度评价,重点考察忠实勤勉、科学决策、监督问效等方面。评价由董事会办公室和党建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结合自评、内部测评与日常评价结果,形成考核意见并反馈。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明确其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等。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需先行审议通过。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进行监督,并就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相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度明确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定义,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重大差异等情形。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于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追究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并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信息披露保密、股票变动管理等。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公司还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履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公司不得无故解聘。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5版暂行)》,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分类标准、购置、转移、维修、盘点、折旧及报废处置流程。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使用寿命超一年的有形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办公家具五类。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财务部负责核算与折旧,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保管与维护。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3%,不同类别折旧年限为3至30年不等。资产购置、转移、报废、处置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审批流程,50万元以上资产转移或10万元以上处置需公司领导审批或履行‘三重一大’程序。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为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及风险事项等。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的形式、程序及保密要求,并明确未及时上报将追究责任。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与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名,董事长为当然成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年度投资计划、重大投资项目、证券发行方案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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