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9日收盘,佳云科技(300242)报收于5.44元,上涨7.09%,换手率10.52%,成交量66.75万手,成交额3.53亿元。
1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41.2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933.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691.82万元。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市值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并废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等。会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反担保,聘任王法励为公司副经理,拟购买董高责任险,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深业上城T2栋2101大会议室。审议事项包括多项制度修订、制定与废止,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以及购买董高责任险等。其中,担保及反担保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1日。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保费不超过25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
王法励先生被聘任为公司副经理,具备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其他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佳云万合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小担拟为其提供不超过500万元担保,公司为此向中小担提供反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深圳万合最近一年净利润为-6,508,013.10元,净资产为-9,110,814.7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违规担保。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通过提升公司质量、加强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资本运作等方式促进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制度明确董事会主导、管理层协同的职责分工,强调合规、诚信、系统性、常态化和科学性原则。公司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实施市值管理,并建立市值预警机制。严禁利用市值管理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制定《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相关投资的定义与例外情形。公司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以投机为目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此类投资。董事会和股东会根据投资金额或风险指标分级审批交易事项。公司需建立内控制度、风险监控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定期评估风险并披露重大损益情况。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内审部门负责调查差错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2020年版本废止。
公司制定《委托理财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理财对象为资信良好、无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须低风险、流动性高。相关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禁止通过委托理财规避资产购买或对外投资的合规要求。财务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内部审计机构和独立董事负责监督。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定义、类型、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范围,并根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需披露、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批准的投资标准。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财务部、审计监察部等机构负责投资管理,明确职能分工。制度涵盖投资后续管理、转让与回收、信息披露等内容,确保投资合规透明。
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范网络投票机制,保障股东表决权。细则明确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定投票方式、时间、代码及操作流程。股东可通过任一系统参与投票,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针对累积投票与非累积投票提案分别设定规则。公司需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确认,并披露表决结果及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定义,规定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回避表决机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与披露标准,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作出特别规定,并指出部分情形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制度规定担保对象、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且控股股东应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需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义务。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薪酬管理原则、适用范围及结构。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不超过12万元,外部董事每年津贴不超过9.6万元,内部董事及专职董事长按职务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为税前金额,按月发放,代扣代缴个税。出现严重违纪、损害公司利益或被监管处罚等情况将降薪或扣薪。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公司盈利及战略变化等因素确定。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权利,并应每年提交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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