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国科恒泰(301370)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9.82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1-08 02:57: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6年1月7日收盘,国科恒泰(301370)报收于12.24元,上涨0.49%,换手率2.65%,成交量8.58万手,成交额1.0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9.8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74.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84.3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涉及董事长刘冰、总经理肖薇等7名高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9.8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74.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84.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科恒泰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方案、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其中薪酬方案涉及董事长刘冰、总经理肖薇等7名高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拟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1日。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参会。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包括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持有、申报、披露、交易限制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等。规定了信息申报时限、股份锁定、禁止交易情形、违规买卖处理措施等,强调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并明确违规责任与处罚机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长应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条件。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任免程序、法律责任及离任交接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提议聘任或改聘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需与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规程还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对审计费用的讨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评价及续聘或改聘程序,以及在年报期间的保密义务。

对外捐赠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捐赠制度,明确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规范。制度规定了捐赠原则、资产范围、受赠人条件、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等内容。对外捐赠需遵循自愿无偿、量力而行、权责清晰、诚信守法原则,捐赠财产限于现金、实物等合法可处分资产。重大捐赠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违规捐赠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发展战略、评估ESG风险与机遇、监督可持续发展目标实施、审阅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应做好会议记录及保密工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薪酬的还需提交股东会批准。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工作组职责。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听取管理层汇报、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参与审计沟通、审议财务报告,并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独立董事需督促公司真实、完整披露信息,遵守保密义务和交易限制。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相关沟通须书面记录并存档。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评价要素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得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后须冷却5年。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进行责任认定与处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和子公司责任人。对于发生重大差错的,将依照客观公正、有责必究的原则,采取通报批评、警告、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形式追责,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董事会负责审议责任追究决议并对外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范围及登记备案程序。公司董事会负责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内部报告义务人、报告程序等。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规定当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需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对象、内容及活动形式,要求公司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进行不公平披露。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需建立档案制度并定期培训相关人员。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规定了相应的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事后监管措施。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总经理工作细则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办公会议制度及报告制度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细则规定了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并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同时要求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范围、审批程序、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信息保密责任及违规处罚措施。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严禁泄露内幕信息。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提问回复行为。制度明确要求公司指派专人及时处理平台信息,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性回复或发布信息。公司应充分提示风险,避免迎合市场热点,禁止利用平台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所有信息发布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必要时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内部审计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保障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审计部独立性,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风险管理等进行审计监督,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规定了审计范围、程序、权限及档案管理等内容,强调内部控制有效性检查,特别是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审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科恒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