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7日收盘,楚天高速(600035)报收于3.92元,下跌0.25%,换手率0.53%,成交量8.47万手,成交额3324.14万元。
资金流向
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64.21万元,占总成交额16.97%;游资资金净流出385.64万元,占总成交额11.6%;散户资金净流出178.56万元,占总成交额5.37%。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9日。会议审议《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对参股子公司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该股权由公司关联方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另一关联方湖北交投高速公路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楚道数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20%。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交投财务公司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其资产总额302.46亿元,净资产23.64亿元,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公司在该财务公司存款余额3.44亿元,贷款余额4.56亿元,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每半年进行风险评估并披露。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湖北交投集团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浮76个基点,每年调整一次。本次财务资助用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构成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湖北交投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累计发生关联交易2次,金额合计34,500万元。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汉宜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湖北交投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就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补偿期通行费损失补偿、运营分配期通行费收入分配、既有项目运营管理及养护费用处理、政府补贴归属等事项作出约定。本次关联交易旨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协议内容涉及建设补偿期内的通行费差额补偿机制和运营分配期内按预测收入分配通行费收入。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其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交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协议存款利率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给予公司的利率水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组织架构、职责权限等内容。制度强调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报告审计情况,并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同时规定了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审计独立性和有效性。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在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成立由董事长、总经理牵头的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明确风险信息报告机制,要求定期获取财务公司财务报告并评估风险。当财务公司出现财务指标不达标、挤提存款、重大经营风险等情况时,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案强调风险防范、及时处置,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分工、内容、程序、缺陷认定与整改、评价报告编制等要求。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评价工作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风险导向和及时性原则。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审计部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年度评价和专项评价,年度评价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完成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认定标准及整改要求,并明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含的内容及披露时间。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审议通过2026年度融资计划,融资金额不超过210.75亿元;审议通过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等多项关联交易议案;同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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