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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控股(00412.HK)披露有关EPC合同的须予披露交易,12月17日股价下跌5.03%

来源:证星港股动态 2025-12-17 17: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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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17日收盘,山高控股(00412)报收于1.51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5.03%。该股当日开盘价为1.59元,盘中最高触及1.6元,最低下探至1.5元,成交额达2115.93万元。近52周内,该股最高报18.95元,最低为1.46元。

根据公司近日发布的公告,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250)与山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412)联合宣布,其附属公司昭平山高于2025年12月16日与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一航局西南工程及中电建河南订立EPC合同,就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的100兆瓦风电场项目提供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74,628,269.88元(暂定,含税),可根据国家税务政策调整。该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因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但不构成关连交易。代价将以内部资源及银行借贷支付,项目建成后由昭平山高拥有及运营。EPC合同通过招标程序确定,联合承包人为独立第三方。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董事会认为交易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最新公告列表

  • 《联合公告有关EPC合同的须予披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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