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26日兴蓉环境公开信息显示,兴蓉环境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违规交易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与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自2019年至2022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000598.SZ,以下简称兴蓉环境)股份并成为其持股5%以上股东。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你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兴蓉环境股票12,624,861股,持股比例由15.29%下降至14.87%;2025年6月20日持股比例下降至15%,同时触及1%和5%的整数倍。兴蓉环境于2025年6月24日收市后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你公司在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时,未及时通知兴蓉环境并予以公告;在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时,未停止交易兴蓉环境股票。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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