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监管公告 - 正文

*ST华嵘: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林木顺等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08-20 01:00: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8月19日*ST华嵘公开信息显示,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林木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5年8月11日,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伯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以交易作价约4.5亿元,向海南伯程转让25.01%的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将由楼永良变更为林木顺。收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2.4亿元及自筹资金2.1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伯程仅实缴出资2,000万元。上述公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两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8月14日、8月19日,公司提交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收购方的相关收购资金尚未准备到位。根据规则规定,收购方应当于协议签署后三日内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截至目前,海南伯程尚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尚未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处罚决定如下:
对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方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林木顺予以监管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华嵘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