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12日东方雨虹公开信息显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副总裁张蓓、财务总监徐玮、张志萍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公司通过销售人员借款、财务人员转账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李卫国提供资金6950万元,其中2023年全年发生额2000万元,2024年全年发生额495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5月相关款项均已归还,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二)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光伏组件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营业收入不准确;部分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工程项目居间费核算不准确;部分抵账资产债务重组核算不准确,信息披露不规范;使用预付款不当冲减应收账款,个别其他应收款账龄划分错误。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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