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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弘信电子(300657)7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024.35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30 0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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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盘,弘信电子(300657)报收于29.51元,下跌0.2%,换手率5.97%,成交量27.98万手,成交额8.1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9日,弘信电子主力资金净流出7024.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05.4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829.79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弘信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自2025年7月起施行。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9日,弘信电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7024.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05.4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829.79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5年7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会议由董事长李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公司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要求,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本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时应披露变更公告。公司应设置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在发行阶段,公司应公布发行文件,包括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等。存续期内,公司需定期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并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变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等。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公司还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处置重大事件。制度自2025年7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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