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中船防务(600685)报收于27.51元,较上周的27.77元下跌0.94%。本周,中船防务7月22日盘中最高价报28.05元。7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27.0元。中船防务当前最新总市值388.86亿元,在航海装备板块市值排名3/1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98/5148。
中船防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这些预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中船防务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通过了三项议案:一是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二是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预案》,三是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上述三项预案均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中船防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调整董事会结构,新设职工董事;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了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容。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中船防务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7日,注册地在广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3,506,378元,主要从事金属船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等业务。公司设有普通股,其中A股821,435,181股,H股592,071,197股。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分红一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设立党支部,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明确了特别条款,如接受国家军品订货、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等。
中船防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规则。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况召开。会议通知、议案提出、会议召开方式、表决程序等均有明确规定。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内容应详细记录并保存。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中船防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上市规则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等。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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