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4日收盘,泉峰汽车(603982)报收于9.26元,上涨0.54%,换手率4.79%,成交量13.86万手,成交额1.28亿元。
7月24日,泉峰汽车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576.62万元,占总成交额12.27%;游资资金净流出585.17万元,占总成交额4.56%;散户资金净流入2161.79万元,占总成交额16.8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施“泉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7月29日,赎回价格为101.3110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7月30日。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24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7月29日。截至2025年7月23日收市后,距离最后交易日仅剩1个交易日,距离最后转股日仅剩4个交易日。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泉峰转债”将自2025年7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投资者所持可转债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89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否则只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1.3110元/张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8日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泉峰转债”的议案。特提醒“泉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25-8499899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9%,本次解除质押6,795,285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44%,占公司总股本的2.05%,解质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解除质押后,泉峰精密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7.78%,占公司总股本的6.03%。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67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8%,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2,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3.93%,占公司总股本的9.85%。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泉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7月29日,赎回价格为101.3110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7月30日。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24日,自2025年7月25日起“泉峰转债”停止交易。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7月29日。截至2025年7月24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7月29日(“泉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泉峰转债”将自2025年7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89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1.3110元/张(即合计101.3110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8日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89元/股的130%(即10.2570元/股),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泉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特提醒“泉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