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周复盘 - 正文

每周股票复盘:中原高速(600020)召开股东会并公布通行费收入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7-13 06:25: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中原高速(600020)报收于5.04元,较上周的4.88元上涨3.28%。本周,中原高速7月11日盘中最高价报5.09元。7月7日盘中最低价报4.84元。中原高速当前最新总市值113.27亿元,在铁路公路板块市值排名15/3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484/5149。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中原高速将于7月1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董事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中原高速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7元,7月15日发放
  • 【公司公告汇总】6月份通行费收入达385,339,774.97元,京港澳高速郑漯段收入最高
  • 【公司公告汇总】获准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和4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公司公告汇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时间为上午9点30分,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主要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为:鉴于公司原董事孟杰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杨建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建国先生简历如下: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数字官、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任多家高速公路公司董事。曾任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信息所所长等职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审议。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每股现金红利0.17元,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5日,无差异化分红送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47,371,8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2,053,211.44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东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扣税方面,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或免税。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53元。沪港通投资者代扣代缴税率为10%,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3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7元。咨询方式: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份通行费收入和交通量数据公告

公司2025年6月份通行费收入为385,339,774.97元,各路段情况如下: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通行费收入169,115,303.94元,交通量2,740,740台次;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通行费收入34,696,827.09元,交通量1,264,770台次;郑栾高速公路郑州至尧山段通行费收入71,136,727.77元,交通量742,792台次;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44,981,489.50元,交通量909,806台次;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段通行费收入9,413,320.20元,交通量406,260台次;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55,996,106.47元,交通量531,297台次。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系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拆分数据,未经审计。自执行“营改增”政策后,该通行费收入中未含增值税。因此,本公告所涉及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25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和4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上述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批复文件要求,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原高速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