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盘,联德股份(605060)报收于20.62元,上涨0.49%,换手率0.87%,成交量2.1万手,成交额4314.37万元。
7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78万元,占总成交额0.3%;游资资金净流出141.0万元,占总成交额3.27%;散户资金净流入153.78万元,占总成交额3.56%。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由董事长孙袁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周贵福、张涛回避表决,6票同意。2.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6票同意。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6票同意。4. 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董事长孙袁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8票同意。5.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8票同意。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31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主要考核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根据完成情况核算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规定实施,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未达标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价格为10.27元/股。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首次授予165.16万股,预留5.64万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156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将在计划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期未定则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70.8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1%,首次授予165.16万股,预留5.64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0.27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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