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爱迪特(301580)报收于40.7元,下跌0.46%,换手率1.88%,成交量1.36万手,成交额5527.4万元。
投资者: 公司推出的老年无牙颌数字化全口活动义齿解决方案,当前市场推广情况顺利吗?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老年无牙颌数字化全口活动义齿解决方案的市场推广情况总体良好,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大推广投入、优化产品、加强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该方案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业绩增长点。谢谢
投资者: 新招聘的工作地址为中关村是为了和北大更好的合作吗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新招聘的工作地址选择在中关村,既考虑了与高校的合作便利,也综合考虑了人才资源、行业集聚效应、科研创新资源、市场机会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吸引到更多优秀的人才,推动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谢谢
投资者: 经过长时间了解公司具备良好的技术开发能力,我的问题是公司的销售团队是否与研发力量匹配,再好的产品如果不能被广泛的消费者接纳,也仅仅是实验室产品,公司销售力量该加强了。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的目标是打造技术领先且市场竞争力强大的企业,研发能力是我们实现技术领先的关键,而销售能力则是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的桥梁。在公司规划中,销售与研发被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我们始终着力打造完善的销售体系,一直以来都在通过多种渠道优化销售团队的人员结构、提升业务能力,同时也会根据公司研发项目的推进以及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和团队规模,以更好地匹配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谢谢
投资者: 你好董秘,欧洲医疗器械新规对贵公司有影响么?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欧洲医疗器械新规为公司带来了一定挑战,但公司通过积极应对,已建立了符合MDR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正式提交了MDR申请。同时,公司也在不断完善技术文件,确保包括临床评估报告、风险收益分析及上市后临床随访计划等在内的各项文件符合法规要求。我们相信,凭借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能够有效应对新规带来的影响,并在欧洲市场继续保持稳定的发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投资者: 南京铖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很符合现公司设备这一块技术和渠道。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
7月2日,爱迪特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313.8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267.86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581.65万元。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之日起生效,但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则需待新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具体程序和办法依据劳动合同规定。制度明确了禁止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清算责任等。离职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印章等移交,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3个月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仍需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离职人员进行追责。该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其他不正当披露。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临时报告是指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依法需披露的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批程序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委员会需就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确保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计委员会还需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客观反映相关人员的劳动、责任及价值,激励其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遵循公平、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通货膨胀、公司经营状况及组织结构变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所得税由公司代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按职务发放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行业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薪酬发放审批程序明确,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和高管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的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报销。制度还规定了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罚措施,并明确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等其他奖励。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或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规范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滥用权利,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生特定情况时,如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不得影响公司独立决策,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规范还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管理和股东增持股份业务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承诺及承诺履行的要求。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规则明确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提案方面,董事会秘书需征求董事意见形成提案交董事长拟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明确提议人信息、理由、时间和提案内容。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会议。
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列席。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表决意向等。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投票、举手或传真表决方式进行。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信息、提案、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保存期限为10年。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涵盖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职工选举的董事。
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每持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或分散投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披露详细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报送监管部门审核。
投票原则方面,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可以集中或分散投票,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当选原则为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列,超过出席股东会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如无法达到应选人数,需重新选举。
细则还规定了特别操作程序,包括股东会通知、选票制备、投票方式等。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其他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承诺人需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过程中对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等事项作出明确履约期限的承诺,并充分披露具体内容、履约方式、风险及对策等。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执行,不得承诺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人需关注自身经营、财务状况变化,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可能影响承诺履行的情况。承诺事项应包括具体事项、履约方式、履约担保安排、违反承诺的责任等内容。承诺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承诺,除非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原因。公司董事会应评估承诺可执行性,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董事会应督促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对违反承诺的行为采取措施并及时披露。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股东权益。细则规定,股东会网络投票指股东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且现场会议应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细则明确了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要求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详细说明投票代码、投票时间等信息,并在投票开始日前提供股东资料。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投票,或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需进行身份认证。
细则还规定了表决及计票规则,股东应通过其股东账户投票,多次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需明确发表意见,累积投票提案按选举票数投票。公司需合并计算现场和网络投票数据,确保投票合规性,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股东会结束后,公司应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并披露表决结果。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建议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决策程序方面,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和评审后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议事规则要求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外投资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确保投资安全和效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所有对外投资业务,涵盖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对外投资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遵循成本效益原则。重大金额投资须经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达到一定比例时,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投资项目分析,总经理负责可行性研究和实施。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分析投资质量,确保投资收益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决策,转让价格需评估确定。公司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投资业务合规。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56.4537万元,住所位于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29382股,于2024年6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增减资、回购等事项,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且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此外,章程详细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最后,章程明确了修改程序及生效日期。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制度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定义,并规定了资金占用的形式,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禁止以垫支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以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提供资金。公司需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并定期检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负责日常监督。一旦发生资金占用,公司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追回资金并追究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重大信息涵盖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环境信息等。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和报送。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的具体程序和保密义务,并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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