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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闽能源(600163)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69.74万元,占总成交额3.7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03 07: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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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中闽能源(600163)报收于5.37元,上涨3.47%,换手率1.51%,成交量28.75万手,成交额1.5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入569.74万元,占总成交额3.73%,散户资金净流出576.54万元,占总成交额3.77%。
  • 公司公告汇总: 中闽能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0日。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日,中闽能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569.74万元,占总成交额3.73%;游资资金净流入6.79万元,占总成交额0.04%;散户资金净流出576.54万元,占总成交额3.77%。

公司公告汇总

中闽能源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3-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9日 - 除权(息)日:2025年7月1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7月10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7,948,679.87元。- 红利发放方式: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税收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83元。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47元。 - 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47元。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3元。- 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591-8786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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