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盘,金开新能(600821)报收于5.43元,上涨1.12%,换手率0.73%,成交量14.6万手,成交额7898.04万元。
6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1.21万元,占总成交额3.94%;游资资金净流出368.27万元,占总成交额4.66%;散户资金净流入679.49万元,占总成交额8.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7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8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但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9,938,5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本总数为1,997,263,45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1,967,324,953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咨询方式: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095052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包括节能服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并新增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碳减排技术研发等内容。公司住所邮编由300051变更为300050。法定代表人由高震变更为尤明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7263453元,成立日期为1997年3月27日。经营范围还包括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公司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进行了核查验证。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拟回购1.500万股至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5%至1.50%,回购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2024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29.938,500股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1,997,263,453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股份29,938,500股,以1,967,324,95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根据计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增持计划,相关人员计划自2025年5月6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80万元的公司A股股份。截至2025年6月27日,相关增持主体合计增持股份1269500股,增持金额697.41万元。具体增持情况为:尤明杨增持235600股,金额129.58万元;范晓波增持147700股,金额80.04万元;宋璐璐增持107600股,金额59.97万元;邓鹏增持90000股,金额50.05万元;其他核心骨干员工27人增持688600股,金额377.7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增持主体将继续按计划增持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持计划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将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努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本次增持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尤明杨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并为后续资本运作奠定基础,全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7家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至其全资子公司金开新能(北京)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本次转让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十项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制度。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金开新能伊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35000万元、40000万元、1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无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588720.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70.93%,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担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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