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辽港股份(601880)报收于1.49元,下跌0.67%,换手率0.27%,成交量49.99万手,成交额7480.39万元。
6月26日,辽港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44.0万元,占总成交额8.61%;- 游资资金净流入372.75万元,占总成交额4.98%;- 散户资金净流入271.25万元,占总成交额3.63%。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6日在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辽港集团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国锋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14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665,966,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99252%。会议审议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董事会报告》、《2024年年度监事会报告》、《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特别决议案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以下股东的同意比例分别为98.533220%和98.406223%。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文梁娟、张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指派律师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详细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49名,代表股份17,665,966,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99252%。其中A股股东1,148人,代表股份13,364,288,047股;H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4,301,678,920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所有议案均合法获得通过。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的同意比例均超过99%,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股份和注册资本、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公司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大连保税区,注册资本为23,905,474,669元。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治理结构,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营。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此外,公司设立了党委,党委在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上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方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公司还规定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程序,确保在这些情况下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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