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海通发展(603162)报收于8.38元,下跌3.01%,换手率6.01%,成交量16.42万手,成交额1.37亿元。
6月24日,海通发展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46.72万元,占总成交额0.34%;- 游资资金净流出94.77万元,占总成交额0.69%;- 散户资金净流入48.05万元,占总成交额0.3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两个议案:1.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议案二:关于制定、修订相关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1.2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7月3日,故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2日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4.55%,净利润增长率为196.70%,满足解除限售条件。8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康达律所对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4.55%,净利润增长率为196.70%,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8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限制性股票。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7月3日,故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2日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4.55%,净利润增长率为196.70%,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8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1.2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24%。本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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