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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红四方(603395)6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0.02万元,占总成交额4.2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6-25 07: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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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红四方(603395)报收于33.34元,上涨0.63%,换手率3.72%,成交量1.99万手,成交额6636.0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0.02万元,占总成交额4.22%。
  • 公司公告汇总:红四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变更注册资本至2.6亿元、取消监事会等,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交易信息汇总

6月24日,红四方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280.02万元,占总成交额的4.22%;游资资金净流入21.58万元,占总成交额的0.33%;散户资金净流入258.44万元,占总成交额的3.89%。

公司公告汇总

红四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至2.6亿元,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陈勇、陈国庆、罗斌、王吉锁、沈项明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马友华、夏旭东、魏朱宝为独立董事候选人。4.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优化调整的议案,撤销安全环保部,分别设立安全管理部和环保能源管理部,将生产发展部能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能源管理部。5.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红四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000元增加至260,000,000元;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上述调整基于《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

红四方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0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七楼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会议将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陈勇、陈国庆、罗斌、王吉锁、沈项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马友华、夏旭东、魏朱宝。

红四方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增至260,000,000股,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至2.6亿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进行了多项修订,包括注册资本、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修订后的章程明确了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等。上述变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

红四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提名陈勇、陈国庆、罗斌、王吉锁、沈项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友华、夏旭东、魏朱宝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魏朱宝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由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魏朱宝

提名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魏朱宝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该职位。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且在会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夏旭东

提名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夏旭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红四方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许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待《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公司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许是先生将与该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许是,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经济师职称。曾任职于合肥化肥厂、合肥四方化工集团、上海美尔耐密胺制品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化肥有限公司等企业,历任多个管理职务。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许是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魏朱宝

本人魏朱宝,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过去12个月内也未曾具有上述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在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有5年以上全职会计专业工作经验。本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完全清楚独立董事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马友华

提名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友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业务往来;未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无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马友华

本人马友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夏旭东

本人夏旭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1.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2.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3.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4. 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5. 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6.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7. 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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