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18日宋城演艺公开信息显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娴、总裁商玲霞、常务副总裁赵雪璎、财务总监陈胜敏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分别调减2022年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740.40万元、5,740.40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净利润的414.75%、594.37%,且更正前后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公司、张娴、商玲霞、陈胜敏、赵雪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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