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ST宝实(000595)报收于5.11元,较上周的4.97元上涨2.82%。本周,*ST宝实6月6日盘中最高价报5.18元。6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4.85元。*ST宝实当前最新总市值58.19亿元,在通用设备板块市值排名69/215,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582/514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置出资产交易对价为46,804.00万元,置入资产交易对价为80,927.00万元,差额部分34,123.00万元由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审议通过《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决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拟置出资产为除保留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以外的全部资产负债,置入资产为电投新能源100%股权。置出资产交易对价为46804万元,置入资产交易对价为80927万元,差额部分34123万元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电投新能源100%股权。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等议案。此外,会议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并批准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会议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置出资产为除保留资产外的全部资产负债,置入资产为电投新能源100%股权。置出资产交易对价为46804.00万元,置入资产交易对价为80927.00万元,差额部分34123.00万元由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审议通过《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特此公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7日。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特此公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如下: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说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作出说明。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专业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符合法律法规,遵循市场通用惯例,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中和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置入资产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置入资产的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置出资产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作为置出资产的评估结果。评估过程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论合理,交易定价公允。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如下:1. 拟置入资产为电投新能源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事项。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已在报告书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2. 电投新能源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宁夏电投合法拥有拟置入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3.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4.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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