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热威股份(603075)报收于19.31元,较上周的19.78元下跌2.38%。本周,热威股份5月28日盘中最高价报19.97元。5月30日盘中最低价报19.28元。热威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77.73亿元,在家电零部件板块市值排名7/3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986/5146。
公司一季度利润增速比营业收入高的原因:公司一季度利润增长高于同期营收的增长,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毛利率相较去年同期同比上升;热泵类产品需求有所恢复,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同期比减少;一季度汇兑收益同期比有所增加。
热威医疗主要业务是什么?热威医疗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加热场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2024年营收与利润均保持增长,未来公司如何保持增速?公司2024年度三大板块民用电器电热元件业务、新能源车电热元件业务及工业电热元件业务均保持稳定增长。公司未来将通过持续的产品研发创新,积极拓展新产品和新的应用、提高市场渗透率、优化供应链管理等措施,提升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泰国基地目前规划?公司于2018年在泰国设立了热威电热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设立了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同时生产民用及车用电热元件,主要面向东南亚及美国市场。
公司员工激励情况如何?公司于2024年实施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来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科学运用资本市场工具,激发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积极性,推进公司发展。
公司未来是否考虑收并购?公司坚持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升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将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不断关注、挖掘与公司具有良好协同效应的,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收并购项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根据相关规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1.55元/股调整为10.85元/股。-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回购并注销68,427股限制性股票。-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5,066股,涉及82名激励对象。
监事会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回购价格由11.55元/股调整为10.85元/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8,427股限制性股票。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8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5,066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同意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1.55元/股调整为10.85元/股;- 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8,427股限制性股票;- 同意为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办理1,235,066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热威股份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4年3月至2025年5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并通过相关议案,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16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14.80%,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18.30%,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9.76%。8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A或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名离职激励对象的65,448股限制性股票及8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应回购注销的2,97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0.85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此外,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回购价格由11.55元/股调整为10.85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因82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8,427股。其中,因离职回购的数量为65,448股,价格为10.85元/股;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的数量为2,979股,价格为10.8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2,551,538股变更为402,483,111股。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同意此次回购注销事项。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根据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0.85元/股。公司本次调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同意本次调整。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5,0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068%,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2人。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2,412.30万元,较2023年增长14.80%,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8,625.92万元,比2023年增长18.30%。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9.76%,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手续。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82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8427股予以回购并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2551538股变更为402483111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2551538元变更为人民币402483111元。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起45天内,联系人:张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电话:0571-86697018,传真:0571-86690083,Email:IR@e-heatwe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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