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晶华新材(603683)报收于13.95元,下跌0.07%,换手率5.13%,成交量13.27万手,成交额1.85亿元。
5月23日,晶华新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490.96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213.71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277.24万元。
晶华新材完成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27,199,772股,发行价格为8.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7,390,093.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2,237,302.60元。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限售期为6个月。发行对象为8名,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9,699,061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晶华新材委托,就其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晶华新材主要从事胶粘材料、功能性薄膜材料、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制造、电子电气等领域。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包括周信忠、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价格为8.36元/股,发行数量27,199,7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739.01万元,主要用于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周晓东持股比例为30.76%,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晶华新材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27,199,772股,发行后总股本289,699,061股,发行价格8.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7,390,093.92元,净额222,237,302.60元。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限售期为六个月。发行对象共8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和监管部门审核,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主要财务指标产生一定影响,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有所变化。保荐人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400股(公告编号:2025-039),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1票回避;3.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由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公告编号:2025-040),同样6票同意,1票回避;4.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亦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6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晶华新材注册资本将由258,791,289元变更为289,634,661元,总股本也将相应变更为289,634,661股。为此,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订,以反映新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晶华新材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依据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15元/股。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晶华新材决定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0,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股并办理相关手续。回购价格调整后,公司本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267,260.0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晶华新材将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4,4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9,699,061股减少至289,634,661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晶华新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截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289,699,06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82,80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287,816,26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03,463.49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8.64%。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002,679.9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1,906,143.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2.5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晶华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0,000份予以注销;3.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个人原因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为晶华新材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晶华新材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0,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股。回购价格由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回购价款为267,26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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