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ST蓝光(600466)作为被告的《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苏0205民初1722号
- 标题: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案由: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裁判结果:鹏某公司、蓝光和某公司、炀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民发实业集团(无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1470万元及利息(以147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驳回民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民某公司(民发实业集团(无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被告:卓某公司(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被告:炀某公司
- 被告:蓝光发某公司
- 被告:蓝光和某公司
- 被告:鹏某公司
- 判决日期:2024年10月1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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