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柏诚股份(601133)报收于11.71元,较上周的11.96元下跌2.09%。本周,柏诚股份3月27日盘中最高价报12.27元。3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11.37元。柏诚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61.74亿元,在专业工程板块市值排名18/4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412/5139。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9元/股,并支付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为310,464.00元加上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7,274,460股变更为527,216,860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变更为人民币527,216,860元。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截至2025年3月24日,该专户结余利息收入余额502,069.93元。公司拟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也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起45天内,申报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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