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26日宏华数科公开信息显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小团、非独立董事俞建利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直至2025年2月26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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