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8日收盘,力鼎光电(605118)报收于19.26元,下跌4.84%,换手率1.28%,成交量5.23万手,成交额1.03亿元。
力鼎光电2025年2月28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92.5万元,占总成交额5.78%;- 游资资金净流出210.61万元,占总成交额2.05%;- 散户资金净流入803.11万元,占总成交额7.83%。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在厦门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富宝主持,全体7名董事出席,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4人调整为278人,限制性股票总数、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数量不变。-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确定2025年2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29元/股。-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29元/股。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金龙先生主持,全体3名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8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6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1,311,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490%。会议审议通过三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外贸业务占比大,多采用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影响经营业绩。为规避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交易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可滚动使用。交易品种涵盖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外汇货币掉期及外汇期权等。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4人调整为278人,因2人离职、4人自愿放弃,调整后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张军光、陈亚聪,副总经理陈蓉及275名核心骨干员工,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2.00万股、3.00万股、3.00万股和350.25万股,首次授予总计358.25万股,预留授予70.00万股。
核查结论显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首次授予涉及278人,共计358.25万股,占授予总量的83.65%,占总股本0.88%。预留授予70万股,占授予总量16.35%,占总股本0.17%。总计428.25万股,占总股本1.05%。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428.2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其中首次授予358.25万股,预留7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9.29元/股。激励对象共计28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8日,授予数量为358.25万股,授予价格为9.29元/股。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50%,间隔不少于12个月。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副总经理及核心骨干员工共278人。预留授予7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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