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21日汇宇制药公开信息显示,丁兆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18年11月至今,丁兆担任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丁某系丁兆父亲,严某系丁兆母亲。2021年10月26日至2023年9月22日,丁某、严某分别使用本人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汇宇制药”股票142,212股,成交金额2,813,063.78元。2022年4月25日至2023年11月1日,丁某、严某账户合计卖出“汇宇制药”股票142,211股,成交金额2,525,138.99元。前述交易构成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以及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情形。
处罚决定如下:
对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丁兆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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