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7日*ST深天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吴汉雄、林思存、林剑锐、林宏润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1156号)主要内容如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7号)及本所查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深天)在本所上市期间,*ST深天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12月,*ST深天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以支付投资款名义转出*ST深天控股公司资金1.25亿元,占*ST深天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同)的26.88%。为掩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制作、签署了无商业实质的对外投资会议纪要、投资合同、付款审批单等文件。此后,林宏润多次安排过桥资金短暂归还占用资金以应对审计或检查,在归还次日或数日内以支付采购预付款名义再次转出,并指使相关人员制作、签署无商业实质的采购合同、付款审批单等文件。相关情况如下:2022年4月至5月、2022年7月、2023年1月,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分别转出*ST深天及控股公司资金1.266亿元、1.27亿元、1.37亿元,分别占*ST深天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73%、30.83%、33.25%。2023年5月至7月,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三次转出*ST深天控股公司资金1.37亿元,占*ST深天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86%。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年度累计发生额1.25亿元、期末余额1.25亿元,占*ST深天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34%;2022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2.536亿元、期末余额为零,发生额占*ST深天2022年6月末净资产的72.87%。截至2024年4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1.37亿元,占*ST深天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5%。
处罚决定如下:
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宏润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吴汉雄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上述人员,自本所作出决定之日起,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二、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宏润,时任财务总监吴汉雄,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思存,时任职工董事林剑锐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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