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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副董事长李起富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11-20 0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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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1月19日浙江仙通公开信息显示,副董事长李起富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截至2024年9月4日,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起富持有公司股份64,129,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69%。根据公司2024年9月4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补充公告》,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期间,公司股东李起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365,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38%;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5,3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17%。其中,8月1日减持比例为1.4840%,8月5日及6日合计减持比例为1.2965%,8月7日减持比例为0.0850%。据此,李起富所持股份变动两次达到1%,均未及时披露关于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迟至2024年9月4日才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补充公告》公告上述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对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起富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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