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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09-13 19: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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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9月13日飞凯材料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曹松、苏斌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40号)、《关于对曹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1号)和《关于对苏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2号)查明的事实,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于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从事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贸易业务,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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