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10日ST迪马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潘川、董事会秘书李俊杰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向媒体透露尚未披露的重整进展情况2024年6月10日晚,有媒体报道称,迪马股份相关人员表示,中介机构已入场开展重整相关前期工作。6月13日晚间,迪马股份才在《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临2024-080号)中公告中介机构进场开展重整工作的相关情况。(二)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表述不准确2024年6月13日13点27分,迪马股份通过微信公众号“迪马股份”发文称,重庆市政府召开关于东银集团、迪马股份战略重整专题会议,东银集团表示,将加大力度调度资金,进一步增持,全力维护上市公司主体地位。其中关于东银集团“进一步增持”的表述不准确,未明确“进一步增持”的事项为进一步履行前期已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24-049号)中的增持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现对迪马股份及罗韶颖、潘川、李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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