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10日华菱精工公开信息显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育书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6月16日,我部向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出《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就公司涉及资金占用、利益输送、财务真实性等重要事项进行问询,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6月22日、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6日、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20日,公司先后五次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均拟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2024年7月19日,我部向公司发出《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尽快回函,公司迟至2024年7月27日方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综上,相关问询事项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公司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回复问询函,且无正当理由多次延期,情节较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13.1.4等规定。董事会秘书张育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1.7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育书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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