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3日富佳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黄小平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曾在重庆复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注销时承诺减持股份将履行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但202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期间,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30,100股,减持金额1,936,688元,减持前,你未按照上述承诺履行减持的预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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