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ST贤丰(002141)08月2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公司2014年5月6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其中发行对象包括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当时公司没有披露这些资管计划的委托人。直到201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资产管理合同,市场投资者才了解到产品委托人。这之后,公司拿到证监会批文。请问初次预案时为何不披露委托人信息?公司披露资管合同是否是被证监会审查?证监会是否有明确规定,公司要披露认购合同或者委托人信息?
*ST贤丰董秘:您好,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过程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自从大股东和二股东进入破产以来,是否与该两公司破产管理人保持沟通和协商,以保障公司持续性运营!
*ST贤丰董秘:您好,公司会对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变动事宜保持关注,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请问,大股东和二股东破产后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将如何处理?
*ST贤丰董秘:您好,公司与控股股东保持沟通并持续关注股权变动事宜,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相互独立,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恳请公司董事会尽快进行资产重组,做大营收和利润,做大做强。救万千中小股东于水火,绝大部分中小股东亏损在70%以上。叩首!
*ST贤丰董秘:您好,公司董事会一直在积极推进改善经营相关工作,争取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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