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5日狮头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吴家辉、副总裁方贺兵、徐志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方贺兵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二是公司在2022年至今的定期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西丽实业重庆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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