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月22日勘设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林、总经理张晓航、财务总监李映红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及《关于对张林、张晓航、李映红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8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2023年,在确认部分业务收入成本时存在跨期,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就《决定书》认定的公司存在收入成本跨期问题,对2022年年报、2023年一季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2年年报中,调减利润总额944.71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803.00万元,分别占更正前对应科目绝对值的4.67%、4.72%;公司2023年一季报中,调增利润总额944.71万元,调增归母净利润803.00万元,分别占更正前对应科目绝对值的30.80%、33.66%;公司2023年半年报中,调增利润总额944.71万元,调增归母净利润803.00万元,分别占更正前对应科目绝对值的13.34%、12.92%;公司2023年三季报中,调增利润总额944.71万元,调增归母净利润803.00万元,分别占更正前对应科目绝对值的12.42%、11.70%。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财务数据进行客观、审慎地核算,并准确对外披露。公司前期部分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对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张林、时任总经理张晓航、时任财务总监李映红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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